1)第267节、激战_邻家有女初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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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鸦每一步都写的很小心。无论是现在还是从前。

  做过军人,退武后又去参加了一个小型雇佣军。在金三角地带也纵横过一阵子,可惜因为派系的斗争,那个组织被迫解散。自己被人出卖,原来自己暗杀的一个毒枭派人追杀自己。然后在脸上留下了一条一尺多长的伤口后,自己侥幸逃脱。被当时还不是东王的丰雅所救。

  他本阑隶属于洪门内部,只属于外围成员。丰雅成了洪门位重权重的东王后,自己也跟着他进了内部。第一次,他被这个组织所震惊。在二十一世寄科技时代,暗地里竟然还有这么庞大的组织存在。丰雅给了他新生,也给了他归属感。所以,他对丰雅的那份感激发自肺腑。如果有需要,他能为丰雅去死。也许一个男人对另外一个男人说这样的话你会觉得恶心,但这确实是他的真实想法。如果你没有经历过自己重伤奄奄一息,后面还有那个毒枭派来的雇佣军追杀的情景,你不会理解男人对男人的那种知恩图报的感情。当时在自己以为必死的时候,丰雅出现了。帮忙解决了那支八个人的小型雇佣军团。然后让人把他抬了回去。也许这对他来说只是心情好偶尔为之的雷锋做好事,但对于自己来说然是这样的。这个男人,他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

  这次执行任务时。丰雅又一次带了自己出来。通过自己在洪门里面地表现,自己也足以让他信赖。所以,这一次仍然和以前一样,他不想让丰雅失望。他不知道为何丰雅非要让自己破坏那场演唱会的目的是什么,但既然他说了,自己就要努力地去做。

  他在金三角那种地方厮混过,那是一个遍布杀机的地方,树上、草地里、泥土里、深潭里——所有你想象不到的地方都有可能藏人。他们突然出现。要么对着你开枪扫射,要么丢过来已经拧开盖的手雷。一不小心,肢离破碎。他亲眼所见,自己有两个战友被炸药炸死。身体高高地扬起,然后肢解成一块一块的肉泥,一阵血雨过后。再缓缓落下,肠子内脏四肢混成一团——

  那样的生活他都习以为常,可今天走在这块空旷地土地上,他依然有种胆战心惊的恐惧感。因为他知道,就在前面高处的某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狙击手正端着枪像守护猎物似的等待着他们。

  在原来他参加雇佣军的时候,组织里也有一个狙击手,当时大家都笑称他为“枪神”。可今天他知道了,那个已经被人杀死的家伙和正前方地狙击手比起来真的相差太远太远。他们已经走的足够小心了,可每当狙击枪响起时。自己这边就有一个兄弟倒下。只要露出一只手甚至一只手指头都能被他捕捉道,然后借助狙击枪那种强劲破坏力的武器进行局部攻击。他不求一枪爆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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