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7章_流血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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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

  《东周列国志》评曰:“可惜荆轲,受了燕太子丹多时供养,特地入秦,一事无成,不惟自害其身,又枉害了田光、樊於期、秦舞阳三人性命,断送燕丹父子,岂非剑术之不精乎?髯翁有诗云:

  独提匕首入秦都,神勇其如剑术疏?

  壮士不还谋不就,樊君应与觅头颅!”

  大体上讲,荆轲刺杀嬴政不成,剑术不精确实是一重大原因。同为刺客列传中人,荆轲的剑术便远不能和聂政相比。

  且看聂政如何刺杀侠累:“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卫侍者甚卫。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

  窃以为,聂政堪称《史记》中的第一高手。然而,聂政身后之名远不如荆轲,何故也?无他,作为一名刺客,你的名声和地位,完取决于你选择与何人为敌,夺何人之命。正如尼采所言:慎重地选择你的朋友,更慎重地选择你的敌人。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虽说太子丹给荆轲的待遇,足以让今日的资本家羞死愧杀,然而,太子丹之于荆轲,可为知己者乎?在我看来,未必尽然。

  太子丹为荆轲取千里马之肝,断美人之手,皆残忍而不尽人情,非有求于荆轲,岂肯如此曲身相就!荆轲受之无愧,也足见其人之不仁也。荆轲并不贫困,虽然太子丹特加宠遇厚待,对荆轲而言,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已,荆轲居之而不辞,只能用惑于其利来解释。由此可见,荆轲不仅剑术不能和聂政相比,境界更不能比。总之,在太子丹和荆轲的交往中,你感觉不到一种光明的情感,更多的只是一种收买和交易。呜呼,君子敬人以礼,爱人以德,此风不见已久矣。

  注:索隐王劭曰:“古者带剑上长,拔之不出室,欲王推之於背,令前短易拔,故云‘王负剑’。”鄙人找了把剑,当然没那么长,(嬴政之剑,七尺左右,约合今一米六一)比划了一下,貌似还是有道理的。

  第两百四十四部分

  粉碎了一场刺杀阴谋,嬴政论功行赏,首推侍医夏无且,以黄金二百镒赐之,道:“无且爱我,以药囊投荆轲也!”群臣中手搏荆轲者,视伤势轻重分别加赏,殿下郎官击杀荆轲者,亦俱有赐。

  论功行赏完毕,接下来就该论罪行罚了。蒙嘉将荆轲引荐给嬴政,无疑是罪魁祸首。蒙嘉也自知罪在不赦,心中大为惊恐,却又想不出任何应对之策来,只是闭门不出,谁也不见。

  事实上,不止蒙嘉一人恐惧,整个蒙府也都是大祸临头,惶惶不安。秦国连坐之法向来严酷无情,蒙嘉犯下的罪过,依法当诛灭三族。蒙氏尽管是秦国最显赫的豪族,这回怕也是免不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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