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十一章 衣锦还乡_重生之无悔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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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下一阵欢声笑语。

  总算哄好林小颖,两人一人一只手握着牌匾上的红布,对着话筒高声喊道:“我宣布,兰芳集团于一九七八年,七月十九日,就此成立!”Wwω.SdιCΗXWZ.℃oΜ

  砰——

  礼花齐齐响起,周峰等人从簸箕里抓起准备好的红包,一股脑的往底下扔,场面好不热闹。

  差不多时间,县城监狱同样砰砰几声枪响,也算庆祝赵建国等三祸害,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杨万年留下的上海牌轿车,也成了林雨华的座驾。

  在七十年代,轿车绝对是稀罕物,有钱不托关系,也不见得能买得到。

  这辆九成新的轿车,至少也得七八千块钱。

  开幕仪式完毕,林雨华便载着行李,开上汽车前往牛背村。

  这次回去,算是衣锦还乡,为父母光耀门庭。

  路上,林小颖坐在副驾驶,一路好奇张望,稍有些疲倦了,她才有些落寞的道:“哥,如果咱爸妈还活着,能看到你这么出息,该会有多好?”

  林雨华停下车,揉了揉林小颖的脑袋,“爸妈临走那段时间,咱们也尽心尽力,没什么后悔的。”

  “虽然爸妈捞不着享福,但是后半辈子,哥肯定让你锦衣玉食,荣华富贵。”

  林小颖眼眸中泛着泪光,“哥,你真好。”

  车子行驶到牛背村附近的县城,再往前就是乡间小路。

  林雨华只能将车子停在县城招待所,并带着拉杆箱,和林小颖一起,踏上了乡间小路。

  这一趟,林雨华除了几身换洗的衣物以外,没有带任何礼物。

  按理说,衣锦还乡是要给乡里邻居备礼,可当初林雨华和林小颖差点挨饿的时候,连送口水的人都没有。

  万般皆无奈,林雨华只能背起重病的林小颖,扒火车前往临近珠州讨生活。

  现如今林雨华飞黄腾达,自然与周围这些白眼狼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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